让重自律、守规矩、讲信用成为硬约束
 【2022-02-01】
2022年1月27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路南、路北、开平、古冶四家法院对唐山市4起污染环境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四地法院对涉案的四家钢铁企业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员、直接参与人员共4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零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对其中构成污染环境罪单位犯罪的两家钢铁企业分别判处400万和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