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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65m2烧结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20    作者:龙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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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5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了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65m2烧结烟气综合治理提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陕西煤化新能中泰节能环保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西安普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13人。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及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场检查了该工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指南,形成验收意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0月21日—11月17日

公示期间联系人: 赵巧玲 电话:18992325058

康学军 电话:13572722713

 

附件:1.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

3.项目验收组专家签到表